一、丢失图书
1.图书丢失后只赔款不赔书。
2.赔偿规定:
(1)中外文医学专业类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。
(2)中外文其它类图书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。
(3)中外文多卷书丢失其中一册,按全套原价赔偿。
3.丢失的书刊资料赔偿后,从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且无污损时,可将原书退还俄罗斯专享会294官网版,凭缴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。逾期不予办理。
二、污损图书
1.对涂、画、眉批等污损书刊,不影响内容完整者,原书刊收回,按每页2元处罚。
2.涂、画、眉批等污损严重、致使书刊难以加工修复者,应购回相同或最新版本的原书刊并按原书刊价的2倍处罚,无法购回时按原书价的3倍处罚。
三、偷盗图书
对不办理正常借阅手续,将书带出者,处以书价3-5倍罚金(原价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算),并通报批评,停用借阅证1个月。
四、图书超期
未能按时归还所借图书,应自觉交纳超期滞纳金(特殊情况须出示证明),超期每天每本书0.2元。
五、损坏公物
1.损坏馆内桌、椅、门、窗、柜子、设备等,按照学院有关制度处理。
2.在桌、椅、墙壁上涂画、污损,除自行清理外,罚款10~100元。
3.自行拆卸设备或删除计算机程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,除赔偿修理费以外,罚款50~100元。
六、其他违章
1.读者不得持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。对不办理正常借阅手续将书带出者,按偷盗图书论处。
2.在馆内吸烟、随地吐痰罚款5~10元。
3.在馆内吵闹、打架而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,严重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4.电子阅览室严禁阅览、传播有不健康、反动内容的图片、资料及光盘,违者罚款100元,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5.读者应自觉遵守俄罗斯专享会294官网版各项规章制度,如不服从管理、无理取闹者,停用借阅证一周以上,情节严重者,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